文:羅智強臉書
一歲的剴剴被保母虐待而亡,來不及長大,讓整個社會感到悲痛,其間反映社會安全網有破口。對此,中央與地方都有責任,也都應該共同協力、把安全網的破口補起來!
我認為,有幾個面向應該檢討並改進這次事件中的問題:
在衛福部部分:
第一、委託兒福聯盟的監管有無缺失
剴剴是出養前安置的孩子,按照現行規定交由衛福部許可(發給收出養媒合服務許可並進行業務管理)的兒福聯盟,由兒福聯盟來找保母托育。衛福部身為委託人,應該深刻檢討監管責任有無缺口不足?重新檢視委託標準,建立統一的訓練、評選、考核機制,從嚴篩選,才能再次避免悲劇重演。
第二、被消失的檢討程序
臺北市去年12月25日接獲通報後,在12月25日、27日就曾二度向衛福部反應要啟動「重大兒虐檢討會議」,但衛福部先說不是家內施虐所以不開案,後來又說跨科室業務需要研議,再無回復。
新聞爆出後,才改口說要辦檢討會,還緊急修正了相關計畫,這不就反證了台北市政府在案發三天內二度反應要啟動「重大兒虐檢討會議」是正確的?
第三、沒有落實的幼兒專責醫師制度
政府說要針對未滿3歲的孩子,由幼兒專責醫師提供各成長階段所需的健康照護,讓衛政與社政接上線,但涵蓋率不到五成,很多高風險兒少都沒有納入,「0到3歲,國家照顧」不應淪為口號!
第四、為社工打氣 政府做靠山 終結低薪過勞
社工長期低薪過勞,又要承受沉重的心理壓力。近年來社工系學生實際投入社工領域工作的約只有25%。資深社工不斷離職、新進社工不願投入。各地方政府保護性社工現有人力只有合理員額5成,工作量無疑倍增。
去年衛福部還將學歷加給改為風險加給,被基層社工質疑是變相減薪。亡羊補牢,時猶未晚。中央地方、行政立法,都應該𢹂手合作,從政策面、法制面、薪資面,全面檢討改進!
在地方政府部分:
一、對於保母取得保母登記的檢核機制,有無疏漏?避免再有黑心保母,取得出養服務資格。
二、台北市政府依規定一年訪視四次,是否足夠?應否增加訪視頻率並改進訪視程序、方式。也應檢討。
臺北市長蔣萬安也提出多項改善措施與建議,包括出養前孩童照顧的「共訪機制」來提升社工敏感度、比照「寄養家庭」的高標準評鑑和受託機制、建立全國性的保母推薦與評鑑平台、落實幼兒專責醫師的制度。當然,其中許多制度革命的意見,必須中央和地方一起完成。凡此種種,衛福部不妨積極參考,推動具體改善方案,不要讓下個悲劇再次發生。
而立法端,我身為立法委員,也會努力促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