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新聞中心/圖:翻攝自柯文哲臉書
台北地方法院(27)日裁定,因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偵審程序尚未完備,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自6月2日起再延長羈押兩個月,禁止接見與通信,消息一出引發各界關注。
本案由台北地檢署於去年底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起訴柯文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、立委應曉薇、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,指控四案包括受賄、圖利、公益侵占與背信,檢方求處柯總計28年6月有期徒刑。台北地院1月2日率先裁定柯等人羈押3個月,3月28日再延押至4月2日止,今次則是第三次延押。
法院28日對外公布延押理由,指出本案「卷宗繁雜、共犯眾多」,目前雖已展開密集的交互詰問,但仍有大量證人尚未到庭作證,且被告與共犯及證詞存在諸多差異,必須花費更長時間釐清事實。此外,因柯宗彥等人涉及5年以上重罪,仍具逃亡或勾串證人的高度風險,並無其他情狀足以認定先前羈押理由已消滅。
北院強調,羈押並非對被告是否有罪的最終判斷,而是為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、保存證據以及將來能夠執行刑罰的必要手段。法院認為,即便採取交保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,也難以有效防止柯等人逃亡或串供,使得延長羈押成為唯一可行方案。
對此,柯文哲陣營尚未回應最新羈押決定;部分法律界人士則質疑,連番延押是否對辯護權構成過度壓迫,呼籲法院應加速審理或考慮更輕緩的強制處分。
此案是否會再次上訴至高等法院,以及未來審理進度如何,均成為外界矚目焦點。按照現行程序,台北地院將在後續審理中優先傳喚剩餘證人,力求在延押期限內取得關鍵證據。